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2025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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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疆女声
日期:2025-07-22

  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08年,是由自治区妇联主管、在自治区民政厅登记注册的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机构宗旨是依法依规筹集基金和物资,通过资助服务项目,提高妇女儿童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因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财务人员2名(财务会计和出纳各1名)。诚邀具备专业素养与责任心的优秀人才加入,共同助力公益事业发展。

  招聘需求

  (一)会计(1名)

  【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基金会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表及报告,完成日常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工作(原始票据审核、账务处理);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完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优化财务审批流程,落实资金风险管控;

  3.对接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审计,配合主管部门完成财务检查;

  4.开展税务申报及筹划,确保税务合规性;

  5.参与重大捐赠项目的财务方案设计及执行监督;

  6.定期进行财务数据分析,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专业建议;

  7.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1.4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相关专业;

  2.持有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资格证书;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熟练掌握《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精通财务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

  (二)出纳(1名)

  【岗位职责】1.负责基金会日常资金收付管理,确保资金安全;2.办理与银行的各类账户业务,维护银企关系;3.规范填制收付款单据,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按需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4.配合会计完成凭证整理、账务核对工作;

  5.监控资金流动情况,定期编制资金收支报表;6.办理申报缴纳基金会工作人员社保、公积金,并按时足额缴纳;7.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熟悉出纳工作规范;

  4.熟练操作网银系统及财务软件,具备基础财务知识;

  5.工作细致严谨,保密意识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招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工作细心踏实,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基金会工作,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运用能力;5.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6.身体和心理健康;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招聘程序1.报名方式和时间有意报考者下载《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injiangfujihui@163.com),邮件主题和报名文件名注明“报名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申请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18时。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3.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由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同步以适当形式考察专业能力。4.体检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拟录用前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人选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应聘人员需提交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5.公示 结合面试成绩、岗位需求、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聘用人选,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女声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有关待遇

  公示期满后,新录用人员按照《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基金会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另行研究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新疆女声”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招聘过程中,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面试、体检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2.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按照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通知要求,提供本人有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面试体检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2699418

  阿老师:17590016280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82号

  附件

  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董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