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守护“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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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治区妇联
日期: 2023-03-0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提高妇女维权意识,保障妇女权益,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法治观念,进一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具体内容,全区各级妇联迅速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力求走进各族妇女心里。

  近日,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妇联特邀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黄倩律师,开展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培训,区妇联干部、22个乡镇(街道)妇联专干等30人参加培训。

  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专题培训对今后开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要切实增强法治素养,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把所学到的知识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切实维护好妇女合法权益,当好妇女群众的“娘家人”。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妇联开展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培训。

  近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妇联在萨尔布拉克镇乔勒潘村开展“石榴花·万家学法·法润万家”妇女维权服务走基层活动。县妇联全体干部、“石榴花”巾帼志愿者、萨尔布拉克镇各村妇联主席以及乔勒潘村妇女群众代表35人参加活动。

  霍城县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杨怀青运用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并以互动问答的形式讲解如何保障妇女权益、怎样预防家庭暴力、基层妇联干部怎么做等内容,同时鼓励各族妇女群众在学法、懂法、用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妇联在萨尔布拉克镇乔勒潘村开展“石榴花·万家学法·法润万家”妇女维权服务走基层活动。

  近日,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石榴花”巾帼宣讲团到乌拉斯特镇宣讲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吉木乃县妇联党组成员努尔古丽·卡山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内容进行解读,着重讲解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保障妇女的六大权利,包括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帮助妇女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石榴花”巾帼宣讲团到乌拉斯特镇宣讲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近日,喀什地区叶城县妇联在依提木孔镇组织乡、村妇联主席开展学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活动。通过此次学习,大家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运用法律开展妇女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喀什地区叶城县妇联在依提木孔镇组织乡、村妇联主席开展学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活动。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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