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妇女权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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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治区妇联
日期: 2023-01-3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提高妇女维权意识,保障妇女权益,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法治观念,进一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具体内容,全区各级妇联迅速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力求走进各族妇女心里。

  近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妇联联合新疆佟巨律师事务所开展“新春走基层·送法进万家”活动,大西沟乡各村妇联主席、妇女代表43人参加。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新春走基层·送法进万家”活动现场。

  当日,来自新疆佟巨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志明围绕妇女权益保护的现状、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亮点和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应该如何维权。在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中,解答了妇女在财产保护、婚姻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引导各级妇联维权干部和妇女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共同营造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

何志明律师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解读。

  霍城县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杨怀青表示,霍城县妇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各级“石榴花”宣讲队作用,充分利用妇女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讲,用心用情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关爱服务,有效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妇联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逐条学习法律内容。

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妇联干部学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当日,县妇联“石榴花”巾帼宣讲队走进石梯子乡白杨河村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讲活动,56名基层妇女群众聆听了宣讲。接下来,宣讲队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入村、社区、企业、“两新”组织等开展宣讲活动,引导各族妇女学法、知法,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近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妇联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其中针对升学就业、财产分配、人身权利等领域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干部学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乌恰县妇联“石榴花·巾帼红”宣讲队在吉根乡萨孜村面向广大女护边员宣讲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妇联“石榴花·巾帼红”宣讲队在吉根乡萨孜村面向广大女护边员宣讲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下一步,乌恰县妇联将联合相关部门,邀请专家、妇联执委等开展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推进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网络,切实把法律送到妇女群众身边、送进千家万户,并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

[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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