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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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治区妇联
日期: 2023-01-28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提高妇女维权意识,保障妇女权益,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法治观念,进一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具体内容,全区各级妇联迅速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力求走进各族妇女心里。

  1月9日,乌鲁木齐市妇联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解读讨论。

  1月9日,乌鲁木齐市妇联召开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解读讨论会。

  研讨会上,市妇联干部共同学习编印的《学习手册系列(一)——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九大亮点》,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前后的对比、修订亮点等内容进行学习。在交流互动环节中,市妇联干部结合专业领域和工作实际中的难点,对性骚扰、妇女就业不平等、未成年人人身权益受侵害如何取证等问题开展交流,进行深入探讨。

  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做好新时代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通过此次学习,增强了维护各族妇女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市妇联干部职工共同学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并相互探讨交流。

  后期,市妇联将以更大力度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通过线上线下多形式、多举措开展“石榴花”普法大讲堂、律师谈新法、首府女性大学法、“巾帼送法走基层”等活动,送法到农村、社区、家庭,营造妇女平等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不断提高各族妇女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切实增强各族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联联合伊宁市妇联开展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万家活动。

  来自新疆长信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海珍围绕着当前妇女权益保护的现状、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亮点和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通过以案释法,讲述妇女如何维权,还开展了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了基层妇女在妇女财产保护、婚姻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帮助基层妇女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伊犁州妇联举行“建设法治伊犁·巾帼在行动”暨“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万家”活动启动仪式。

  伊犁州妇联在州直八县三市同步启动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万家活动,借助州直22个“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站暨巾帼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的力量,立足村(社区)深入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伊宁市妇联党组书记李冬黎表示,伊宁市妇联将在市、乡、村(社区)开展三级“石榴花”巾帼大宣讲活动,开展面对面交流、座谈,更好地维护各族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月10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游丽遐一行来到博乐市贝林哈莫墩乡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讲活动。贝乡各村队妇联主席及学生家长53人参加了活动。活动中,相关专家结合工作实际对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有关“农村妇女财产权益保障”等重要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妇女群众可能面临的法律困惑给予有效解答,引导妇女群众增强依法维权能力,勇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博州妇联在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万家活动。

  博州妇联联合州广播电视台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在州广播电视台民生节目《到点就说》中推出“妇联有约”专题栏目,同时,在FM99.7“动听博州”抖音平台和公众号上进行直播。第一期节目邀请到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娟做客直播间,为广大妇女群众分享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知识。李文娟律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背景、意义及亮点做了介绍,特别对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夫妻共同财产、职场性骚扰和职场歧视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讲解语言通俗易懂、内容丰富,即有理论的深入阐述,又有对实际案例针对性的观点建议,对妇女群众如何运用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博州妇联邀请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娟做客“妇联有约”栏目直播间,为妇女群众分享《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内容。

  截至目前,博州各级妇联共开展专题讲座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下一步,博州妇联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借助“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站暨巾帼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的力量,立足村队(社区),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石榴花”普法大讲堂等活动,营造男女平等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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