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联下发通知助力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

作者: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
日期: 2023-01-10

  1月1日,自治区妇联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一系列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当前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全国妇联工作部署,帮助农村困难妇女和家庭渡过难关,助力农村地区平稳过峰。

  通知指出,当前,我区疫情形势总体稳定,医疗救治秩序平稳,但随着“两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增加和冬春季多疾病叠加流行等因素影响,疫情防控面临新挑战。各级妇联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担负起新阶段疫情防控责任,做好平稳渡峰的思想、工作和能力等准备,努力延缓峰期、削弱峰值、拉平曲线,要咬紧牙关,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持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科学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汇聚起各族妇女和家庭共克时艰、夺取胜利的坚强意志,为配合做好医疗救治保障、重点人群保护等工作发挥“半边天”作用。一要进一步落实家庭防护责任。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下大功夫推进城乡环境整治,进一步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引导各族妇女群众和家庭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要关心关爱农村妇女和家庭。在全国妇联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妇联统一部署,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积极筹措资金20万元,为全区农村妇女儿童和困难家庭配备爱心健康防疫包(内含体温计、抗原测试盒、口罩、免洗消毒凝胶),将在春节前陆续送达各地(州、市)妇联。各地妇联组织要及时掌握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和家庭生活状况,把健康包发放给真正有需要的农村困难妇女和家庭,引导农村妇女科学佩戴口罩,做好健康防护,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中间;发挥妇联优势,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力所能及筹集防疫物资,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帮扶工作,帮助农村困难妇女和家庭渡过难关。三要切实解决农村特殊群体困难。要特别关注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孕产妇、孤寡老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情况,协助做好对老年人、儿童、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等脆弱群体的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工作;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村妇联作用,协助属地村居做好困难家庭、重点人群的就医用药、心理健康和生活保障等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四要持续发挥“12338”心理公益热线作用。继续发挥各地(州、市)妇联“石榴花”心理服务队作用,利用 12338 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开展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活动,为妇女儿童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法律咨询等“石榴花”暖心服务。

  通知强调,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线上服务,加强宣传引导,为尽快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积极营造正能量。要依托“新疆女声”以及各级妇联微信公众平台持续以形式多样的信息向群众及时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发布权威防控信息、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引导各族妇女群众科学应对疫情、理性就医用药、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健康乡村建设,实施好“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积极参与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形式新颖、 农村妇女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要通过微视频、APP 等新媒体和宣传册、“村村响”“小广播”“小喇叭”等手段, 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并带动家庭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观念,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和疫苗接种,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落实个人和家庭责任,做孩子健康成长的守护人、邻里互助的热心人、社会生产生活恢复的贡献者。

[盛元]
01007032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927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