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颁布新周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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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治区妇联
日期: 2022-05-25

  妇女儿童是亿万家庭的重要成员,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近日,喀什地区行署办印发《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喀什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喀署办发〔2022〕16号)(以下简称“两规划”)。新周期“两规划”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优先原则,以喀什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实际,提出未来五年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

  “两规划”体例一致,均分为前言、总体要求、发展目标、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五部分。其中,“妇女发展规划”共设置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8个领域,提出77项主要目标和93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共设置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69项主要目标和88项策略措施。

  “妇女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儿童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喀什地区“两规划”编制中实现了“两个转变”:一是自1992年以来,国家、自治区先后制定实施了四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成为做好各个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抓手,前三个周期,喀什地区主要是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两个纲要,没有单独制定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第四个周期,根据自治区要求,喀什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编制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要求各县(市)紧密结合实际,编制县(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转变了上三个周期自治区妇女儿童纲要管全区,全疆一个标准的状况。二是将“两规划”实施时间由10年调整为5年,便于将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与地区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相衔接,做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完成了“两个扩展”:“两规划”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增加新领域新内容。一是妇女发展规划由原来的7个领域扩展到8各领域,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二是儿童发展规划由原来的5个领域扩展到7个领域,增加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领域,将“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调整为“儿童与环境”领域。

  喀什地区“两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一是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三是加强对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思想道德教育。四是引导支持妇女儿童发扬主人翁精神,发挥主体作用。“两规划”聚焦喀什地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注重连续性、前瞻性,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全地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制定实施2021-2025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同步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地区妇儿工委将把“两规划”的实施摆上重要日程,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宣传培训,指导各县(市)编制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进“两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茹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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