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联授牌10家“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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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
日期: 2021-09-18

  8月11日,自治区妇联举行“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服务站”授牌式,进一步完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自治区妇联一级巡视员米日古丽•白地出席活动并讲话,自治区司法厅、新疆法学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自治区妇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接受授牌的10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司法厅为10家律师事务所授予“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服务站”牌匾,自治区妇联与10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被授牌的律师事务所立足行业职能优势,充分发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服务站的作用,为有需求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个案服务、婚姻家庭矛盾调解等专业化维权服务,架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连心桥”。在维权服务过程中,大力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和自治区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各族妇女儿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做法治宣传的“践行者”。同时,积极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疑难信访事项调处,主动受理涉及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保护力度,构筑维护各族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10家“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服务站”是自治区妇联坚持“好中选优”原则,对多家律师事务所调研考察,并经自治区司法厅推荐,在全区范围内评选建立的,是自治区妇联积极融合司法行政与妇联组织工作合力的创新做法,是拓展维权渠道、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的有益探索,也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全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专业化水平有着促进作用。10家“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服务站”将协助自治区妇联妥善处理妇女儿童来信、来访、来电诉求事项,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并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引导妇女儿童有序反映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授牌式上,3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作了发言。

  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孙丽娟:我们将选派热心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服务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承担法律服务站工作,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主任闫勤:我们将秉承职业精神,发挥专业优势,践行律师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为各族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法治宣传等服务,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维权水平,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智慧和力量。

  新疆苏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帕提古丽•阿不都卡德尔:我们将始终坚持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以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法治教育为主要内容,在婚姻家庭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权益、人身权利等方面,立足社会、贴近妇女,关爱妇女儿童,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优势。


[编辑:茹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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