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联70年奋斗史 | 维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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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治区妇联
日期: 2021-08-03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自治区妇联成立70周年。1951年8月,新疆省第一次各族各界妇女代表大会在迪化市(今乌鲁木齐市)召开,宣告正式成立新疆省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9月,改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简称自治区妇联),从此揭开了新疆妇女事业发展的历史篇章。自治区妇联70年,是紧跟党走、艰苦奋斗的70年,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70年,是开拓创新、成就辉煌的70年,是与全区各族人民一道为新疆发展和繁荣、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不懈奋斗的70年。

  维权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从1950年国家颁布第一部《婚姻法》,到199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颁布,再到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颁布,有力推动和完善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近年来,自治区妇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积极适应改革新要求,创新维权新举措,探索工作新机制,深入实施巾帼维权行动,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升维权工作实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重源头,加大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力度

  自治区妇联重视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99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颁布,2020年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立法工作,经过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程序,于当年6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多种细致有效的举措,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50余部与妇女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代表妇女儿童发声。密切关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明确外嫁女的承包经营权归属问题,保障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股、同股同权、按股分红”,切实维护农村妇女与土地相关的各项权益。围绕用人单位招聘行为,建立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机制,维护女性公平就业权益。协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执法检查,积极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强机制,构筑妇女维权工作合力

  化解调处婚姻家庭纠纷是保障妇女权益的重要手段。自治区妇联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自治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施意见》,将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作为自治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矛盾排查、主动报告、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全区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力度。发挥基层组织网络作用,协调指导各地建立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56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室73个,落实专兼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5910名,累计调解各类婚姻家庭纠纷13458件。注重发挥志愿服务队伍作用,开展“爱心妈妈”“巾帼志愿者”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拓展多元化解的渠道。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和完善关爱服务、发现报告、舆情应对、部门联动、工作督查“五项机制”,积极营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疫情期间,针对家庭纠纷多发问题,自治区妇联组织心理健康专家、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优秀巾帼志愿者等148人组成心理援助团队,面向全区妇女和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婚姻辅导等服务,随时接听专线电话和微信咨询,累计服务群众2364人次,在特殊时期积极促进了婚姻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广普法,提升妇女群众法治素养

  近年来,充分利用“3.8”维权周、“5.15”国际家庭日、“6.26”国际禁毒日、“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以“建设法治新疆,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举办各类普法宣传活动7011场次,775835名妇女直接受益;开展“法律与您同行”线上普法宣传和维权服务活动,编印发放5万册《妇女维权普法知识问答》手册、20万册《您身边的法律顾问——妇女维权法律知识》手册,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制作播放反家庭暴力、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障、女职工权益保护等9个微视频,不断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依托“新疆女声”微信公众号、“周末课堂”“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家庭学校进农户”等,组织开展以《宪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预防性侵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和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多种形式普法宣传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了各族妇女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重实效,优化妇女儿童维权环境

  建立五级妇联信访工作网络,落实12338公益维权热线“两查一通报”制度,全方位接受妇女投诉,多角度了解妇女需求,调动社会资源为妇女提供服务。改造提升自治区妇联信访接待场所,设立来访接待、法律咨询等服务设施,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设心理咨询服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形成集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矛盾化解、心理疏导于一体的妇女投诉受理工作模式,高位推动解决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助力提升妇女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妇女之家、儿童之家作用,立足贫困家庭特别是残疾、留守妇女儿童,采取“法律宣传+临时救助+心理援助”相结合方式,开展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关爱救助服务。近年来,已为147名贫困妇女儿童发放临时救助金103万元,让妇女儿童更加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关爱和妇联组织的温暖。

[编辑:茹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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