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妇联邀请法律专家解答咨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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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塔城女声
日期: 2020-02-21

  疫情防控期间,宅在家里成为抗击疫情最普遍与有效的方式。但长时间宅在家里的生活方式以及外界疫情带来的恐惧、压力可能导致家庭成员心理情绪的紧张、承受力减弱;家庭成员密集相处,每天面对面,互动频繁,摩擦可能会增加家庭生活内容繁杂,家务量增多,身体疲劳情绪烦躁可能会引起冲突;若原来婚姻家庭关系有问题,可能增加冲突频率,甚至发生家暴等。

  疫情期间,因救助网络消弱及个人行动空间受限,家暴受害人报警、求助以及人身保护令申请、执行都受到一定的影响。为了保障特殊时期求助者的合法权益,本着最大限度保障家暴受害人人身安全的基本原则,塔城地区妇联特邀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系统维权工作先进个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北京乾坤(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法蒂玛就疫情期间涉家暴求助者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1、疫情期间诉讼离婚、申请人身保护令可以立案吗?

  专业解答:可以立案,目前疫情严重,防控形势严峻,各法院一般不再接受直接去法院立案的方式。各法院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尽量使用官方网站、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在线开展立案、缴费调解、查阅档案等诉讼活动。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疫情期间法院对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并未有特别的政策,可参照一般诉讼立案的通知。通过官方网站、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在线提交申请书及材料。不便网上申请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将申请书及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需要提醒,疫情期间,外出、居所等限制因素可能导致保护令的执行面临一定的现实困难。

  2、疫情期间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问题?

  专业解答:原则:诉讼时效中止,除斥期间疫情期间正常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届满,丧失其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失效制度。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的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的经过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

  3、疫情防控期间,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离婚请求权限制期限会否中止?

  专业解答:不会。前述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止、中断的法律规则不同,该期间不会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种不可抗力而中止,也不会因为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而中断。

  4、疫情防控期间,一方在离婚后,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两年诉讼时效是否中止?

  专业解答:中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或者持续于前述两年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94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待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至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5、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即将满一年,但因管控疫情限制出行,恐耽误起诉,是否必须在一年提起诉讼,否则丧失诉讼时效?

  专业解答:是的。此一年时间属于除斥期间,在当前疫情情形下,当事人如不能及时行使权利便会产生权利消灭后果。

  6、疫情防控期间,一方发现对方的出轨证据而疫情严重,是否必须在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否则丧失诉讼时效?

  专业解答:是的。此时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法律效果。同上述问题的解答。当事人还是应当通过网上立案等可能的方式,尽快在一年内立案。

  7、疫情防控期间,受胁迫婚姻、无效婚姻,是否必须在一年内提出,否则丧失诉讼时效?

  专业解答:是的。最高人民法院将胁迫婚姻或无效婚姻规定的一年期间明确为除斥期间,同上。

  

  

[编辑:董亚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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