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区妇联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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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治区妇联
日期: 2017-02-04

第一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概况

  一、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能:

  自治区妇联是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的全疆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主要职责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疆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积极促进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各族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订、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调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负责指导自治区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基金会、学会、联谊会、协会的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7、指导各地州市妇联的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加强同港、澳、台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

  8、承担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部门机构设置:机关内部11个部门,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发展部、权益部、儿童部、妇儿工委办、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老干处、机关服务中心;所属5个事业是新疆妇女干部学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新疆妇女》编辑部(差额预算管理)、新疆妇女杂志社《伴侣》编辑部(差额预算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

  在职人员编制人数:编制数共计15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4人,事业编制人数89人(全额62人,差额27人),工勤岗4人。

  实有人数:实有人数共计242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56人,事业在职人员69人,工勤在职人员13人,离岗退养人员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99人。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妇联部门预算包括自治区妇联本级及所属单位。纳入自治区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自治区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70.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水电、取暖、车辆运行、差旅等方面的支出。其他5个事业单位均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资产情况

  单位房屋面积26820.88平方米,主要是办公楼、培训楼和挂在单位账上的房改房;机动车编制数21辆,有编制的实有数为13辆,均是一般公务用车。

  三、支出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支出预算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8.64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三公”经费支出99.9万元,较上年增加63.37万元。其中新增出国出境10万,预计5人;公务接待费2.8万元,约12批人员共计260人,较去年减少0.13万元,原因在于降低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基本支出33.10万元,较去年减少0.5万元(节约油耗),项目支出增加54万元主要用于新疆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复明眼科流动手术车项目

  五、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18.31万元,根据财政的政府采购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主要是车辆商业保险支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支出15.31万元及办公设备3万元。采购点均是财政政府采购点。

  六、没有数据表格的说明

  在公开的52张表中,第18-28、30-33、35-45、49-50共28张表没有数据,原因是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资金、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支出的资金,没有学生、社保人员;“三公”经费中没有车辆购置计划。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3、政府采购: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修正。

第三部分 自治区妇联2017年项目经费情况及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自治区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1.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收入预算表

  4.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支出预算表(按资金来源)

  5.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

  6.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10.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11.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2.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3.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14.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15.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16.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18.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19.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0.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22.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23.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4.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5.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26.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27.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8.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9.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30.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31.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32.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3.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34.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35.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36.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7.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38.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39.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40.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的项目支出

  42.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43.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44.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5.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的项目支出

  46.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人员情况表(一)

  47.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人员情况表(二)

  48.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人员情况表(三)

  49.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人员情况表(四)

  50.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社保人员情况表

  51.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资产情况表(一)

  52.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资产情况表(二)

  (见附件)

自治区妇联

2017年2月5日

  附件:自治区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补充:

  一、关于自治区妇联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妇联部门收入预算2913.5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2801.13万元,占96.14%,比上年减少38.6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纳入社保;

  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

  事业收入107万元,占3.67%,比上年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差额事业单位《新疆妇女》编辑部杂志收入提高;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5.46万元,占0.19%,减少44.54万元,主要原因是房租收入减少;

  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0万元。

  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0万元。

  二、关于自治区妇联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妇联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2913.5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203.34万元,占75.62%,比上年减少128.61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退休人员的工资纳入社保;

  项目支出710.25万元,占24.38%,比上年增加89.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和《新疆妇女》编辑部项目支出增加。

[编辑: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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